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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知青命运与一头驴
访问量:203 作者:郭重实 发布时间:2023-10-09 返回首页
 

    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一个偏远的农村里。

    1969年的初春,受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去农村的大潮所裹挟,我去了内蒙古东部科左中旗辖区内一半农半牧蒙汉族共聚居的一个村庄插队落户了。经半年多的苦累农活的磨砺之后,阴差阳错,我被遴选为公社革委会的政治工作队成员,派驻外村工作。

    当年金秋十月的农作物长势喜人,因工作队成员都是由周边村落临时选调而来的,急需回家收割自家自留地的农作物。工作队长张春仁(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当时的职务是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兼驻村工作队长。50岁有余,蒙古族,其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用蒙汉两种语言做即兴发言和报告)决定放工作队员们两周时间的“秋收假”,回家拾掇庄稼。与此同时,确定由我一人独“留守”工作队,承诺我,待他们休假完回村后,给我十天有薪假(工分照记)。条件优渥,我欣然应承了。次日早他们就都回家了。

    当时,我高兴的认为,在此后的十多天内,自己终于可以悠闲放松几日,无牵无挂自在的过“一人世界”的生活了。正如中国历史上北宋年间著名诗人黄庭坚所曰:“人生正自无闲暇,忙里偷闲得几回”。深觉惬意。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这短短的秋收假期内。往日风平浪静的小村里,却一时风云突变,诡谲的连续发生了多起棘手难以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搅的我寝食不安,整天忙三叠四的在村内奔波,累的焦头烂额,一直不得安歇。这其中有一件复杂的纠纷案件的办理全过程,让我真正对欧洲盛销一时的“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中所述情节有了身临其境的切身体会。该案其情节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

    十月二日晨曦,我独自蜷伏在村礼堂一隅酣睡,突然被一阵急促刺耳的撞击铁皮院门的声音所震醒。听其音,我心中暗思忖,凭经验判断,村中定有大事发生了,于是,便匆忙爬起,穿戴披衣开门,见是村后街东,蒙族牧民舍旺哥骑马前来报案。见他满脸汗水尘土,全身大汗淋漓的样子。即忙迎他进屋来,不等我问,他便开始了哭诉……,原来,今早起,他推开屋门,就发现一宿紧锁的牲畜棚内,唯独少了一头驴,甚是着急,便急忙唤醒了家中老小和左邻右舍朋友们全员出动,骑马四处搜寻查找。两个小时后,就是刚才发现了自家这头驴,不知何故,已被人砍杀!惨死在村东一块待收割的玉米地里,所以才速来工作队报案。我见案情重大,就立即使用村内广播器,紧急召集了村治保主任和多名基干民兵共同急赴事件发现地,开始了现场勘查工作。

    在现场,我们发现,这是头约四岁口的大体型黑色公驴,已倒毙在村东一大片待收割的茂密玉米地深处,尸体头南尾北,侧仰于一较突兀的田埂斜坡上;致其命的伤口位置是在其左侧肚下方靠右后腿处,约長一尺二寸,宽五寸,肌肉皮毛均向上向外翻卷开来,呈开放状,肉色鲜艳,伤口似被一尖刃利器刺入后撕裂开的,腹内大部分脏器已顺伤口处滑落于地面成堆状,地面滴落的血量极少;手摸驴尸体尚存余温;驴尸周边玉米、蒿草类野生植物完好,并无撞压踩踏而倒伏移挪痕迹;现场未见有人的鞋印和拼杀搏斗过的迹象。顺驴蹄印跟踪查找一段路,发现这驴的行走路线是由村东口走出后,穿越了约1200米的纵深玉米带后,才到达了该地点,安详的死去了;贴近驴尸体卧处地面浮土呈现原始自然态,无碾压和皱折痕迹显现。

    由此,大家判断,该处不应是该案事发的第一现场;驴死亡具体时间应距现场勘查开始时约已有五至六小时之久了;驴是因走累或血已流尽后,精疲力尽,己无力支撑前行时,才在此静静缓缓的倒毙而亡的。

    那么我们认为,迅速寻  找到事发第一现场,是揭开驴案真相的先决条件。于是我们重新研究並实行了调整后的下步勘察现场方案:一、立即召集全村劳动力,全员参与驴案现场勘查工作,参与者均按“日标准工分”计算出勤;二、以“驴尸点”为原点,向四周呈放射线状扩大搜索范围。由村治保主任对搜寻队伍按地块、地垅数和排列顺序详细分工,落实于人头之上,进行地毯式筛查推进;三、立即派人回村查询有关存档资料,调查与该案相关人员的早起活动轨迹等情况;四,为调动积极性,对查询搜查有功人员悬赏“十天标准劳动工分”,予以褒奖。

    新方案实施后……,大约运作两个小时后,案情有了新的发现,喜讯陆续传回。

    一,担当现场搜寻的二小组,在离村口900米和距驴尸点约500米的交集点处,寻找到了第一事发现场。标志是该处有“一摊血痕”裸露地面,面积约有一米见方范围;其周围有大片玉米杆显歪扭倒伏状态;其周围15米半经圈内,地面遍布有杂乱无序的各类型鞋印的崭新印记;在离“一滩血痕”北三十米处,还捡到了一把镰刀“(刀头呈弯月型,木制手柄)其刀刃和木制手柄上,明显附有血迹,但已干凅,还略带腥臭味儿。

    二,回村负责查档的李会计一伙人也传回文字资料,并附有一份简易草图,证明已先期发现驴尸体倒闭点地块,属村民李某X家自留地,共五亩有余,另,他们还了解到,李某X本人和其邻居证实李某X近日因患病卧床在家,一直不曾外出过。附有证言和证词。那么李某X的嫌疑明显应排除。

    三,查档证明,留存有“一滩血痕”的玉米地块儿,属村一队十一名知青共有自留地块,共计八亩有余。今春新分到手。四,李会计等人还向我们反馈了一条重要侦查线索。有村民反映,今早,出村打饲草时,偶遇过村一队知青在自家自留地内掰玉米棒,他们之间还有对话。短暂的数小时内,我们收集和掌握了大量可信有据的第一手资料。于是,晌午后,我会同多名村干部到达了村一队知青的宿舍,向十一名知青,开始调查了解核实情况。接触后,令我深感意外的是,当我们道明来意后,他们很不配合,一口同声,一个口径回答我的问话,並一再表示他们并不知晓村内已发生砍杀驴事件。谈话间,他们情绪异常紧张,多令我质疑?见此状,社会经验丰富的村治保主任给我出了一个绝好的主意。就是临时将到场的村干部和基干民兵骨干临时搭配划分为十一个工作小组,每组三人,选定组长;找空闲房间,同时对十一名知青开展“三对一”的询问,做好口供笔录;在询问期间,各组组长之间要随时通风各自询问的细节和关键突破点等情况。采用此方法进行后,大约在下午接近晚饭时,终于有一至三名知青,因涉此案事不深,便主动供认了伤驴一事的真实情况。随后,其他知青们也都陆续讲明了情况,承认了错误,写出了检查材料,态度都较为诚恳,表明愿意接受处罚。同时,我们也查实了驴案事发现场拣到的“弯型刀刃”镰刀的使用者……

    案件的真实情况终于全部查清。原来,当天早晨四时许,十一名知青就己到达了自家自留地块儿。进地后,借初露的阳光照射,他们突然邂逅到一个大个头的“山东种”型的黑皮白嘴唇的公驴,正在地块深处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忘我”的朵颐已成熟的大穗玉米棒,被踩踏的玉米杆东倒西歪,倒伏众多,地表冲斥着许多粪便,臭气熏人,现场一片狼藉,不堪入目。眼见这败家的畜生如此糟蹋庄稼,自己辛勤劳动一年换来的劳动成果受此严重毁损,知青们个个来气。霎时,都火冒三丈,咬牙切齿,恨从心中生,大家不约而同,立即手挥“一码型”的月牙型镰刀,同时从四周向黑驴“围剿”过来,并大声喝斥和呼喊,力图尽快轰赶黑驴出地,减少自家庄稼损失。可霸气十足的黑傢伙,似是“惯盗”,已野蛮成性,全然不再乎众人的“忽悠”喊叫;傲视知青们的追逐驱赶,执拗地在地垅和茂密的杆间打转穿行迂回……,反倒和知青们玩起“鼠气猫”游戏来。被驴愈发激怒的知青们此时早已汗流浃背。他们立即改变战术,缩小包围圈,逐渐愈靠近了黑驴,贴身追赶不舍。就在此时,慌乱之中,有知青使用镰刀划拉到黑驴的身体某部位。一瞬间着伤后的黑驴忍痛,急于向外挣脱,力气极大,早已嵌入驴肚下的弯刀快刃又顺势借力快速将伤口割裂撕开,划大了伤口长度,血流加大,随驴走,血滴一路也迅速流淌而下,走着~,走着~,这镰刀便也脱落于跑途中的地面了。最终驴血滴尽。力气耗净,它,终于在李家自留地内寿终正寝,安祥的走完了一生的驴途。而,知青们见这可恶的黑兽已跑出自家地块,目的达到,不再追赶,也“只管自家门前雪,管不了他家瓦上霜”了,鸣金收兵。可见知青们只是伤了驴,并无杀驴致死之意。  

  晚饭后,我又召开村干部会,专题研究对驴案的处理意见。力求迅速结案。令我吃惊的是,会上多数村干部一致认为:一,多年来,该村治安秩序一直安好,从未发生过此类恶性案件。“日不失窃,夜不闭户,民风纯朴”已是常态。所以,为了继续巩固强化村内的治安秩序,就更应对该案的直接作案人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惩办。杀一儆百,不放过一人。

    二,他们的依据,是自1947年当地解放,共产党派工作队进村建立政权,领导村民土地改革后。从那时开始,村内就已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为大家所遵循固守至今。就是对随意伤害、杀戮牛、马、驴、大牲畜者,一律严惩查办,从不姑息养奸!所以该案也不应例外。会上,我也亮明了与他们完全相反的看法。我认为,一,一队的这十一名知青都是上级党和政府派来村接受再教育的一伙初入社会的懵懂小青年,他们本质好,完全不等同于村内的不法之徒,不应等同看待。既使他们犯错误,对其性质也要慎重的区别看待和处理。这十一名知青入村以来,一直都出满勤,诚实劳动;与本村村民关系融洽,没有过不良反映;他们一直满热情的参与村内政治活动,表现很突出;他们当中有的人是我们工作队培养,准备下步将吸收的预备党员和村干部接班人。最近,他们积极尽义务,帮助本村扫盲工作,办夜校教农牧民识字,为改变村落后面貌确有积极贡献,上级领导也曾给予过很高评价。

    现在十一名知青伤害了舍旺家驴已是事实,不可否认。但,具体分析,其事出也有因,是舍旺家驴先损毁了知青们的自留地庄稼,严重违反了“村规十条”,大错在前。另据查实,舍旺家平素私放牲畜损毁“啃青”村和个人家玉米,侵害大家利益,已不止一二次,村治保主任曾多次批评教育过本人,但,却屡教不改,这次又重犯!也应严惩严责!不该放过。

    三,我建议此案就此结案,后续事宜交由村治保主任召集双方当事人,遵照“村规”,按一般民事纠纷协商处理结案,不再立会。

    会议一直在争吵中延续至后半夜……,我鉴于“驴案”确已难以统一思想,出于无奈,我做了最后总结发言,亮出底牌,使用了“一票否决权”,予以回击!我说,你们在座的诸位都是在村里干了许多年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论年龄也都比我大许多,有的还是我的长辈,我过去现在都很尊重你们,细心耐心听从过你们的教诲。但,今天,你们也应尊重我的意见和人格,因为,我在代表工作队发言!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话,应记得前几日。张队长临行前一晚曾给大家开会时交代过,说,在他这次离村期间,鉴于村内领导班子正处于改选的特殊时期。村的日常工作由我主持,负全责。如遇事难以处理,可略放几日,等候他返村后再商议处理。今天既然就“驴案”大家难以统一处理意见,所以,我决定,此事今天就议到这里,暂时搁置。待张队长返村后再做决定。现在散会!

    十月中旬,“秋收假”期结束,张队长回村。我在第一时间向其如实详细的汇报了前段村工作,还重点就“驴案”,敞开思想谈了自己的活思想,做了“特殊解释”,那就是,一队的这十一名知青中,确有我孩提时代的佳密好友;他们又都是同我坐一趟火车来该地落户的老乡。所以,我常想,在当下,让我带头办理驴案,严惩他们,我真不忍下手,似有“煮豆燃豆箕”之感,这也是我固执己见至今的众原因之一。今天,我已彻底交待说明了“驴案”的全部情况。如果上级领导还认定我的思想认识确有错误,请求领导给予我批评教育直至各种处罚。我愿诚恳接受,无怨言。听完我的一席汇报之后,张队长明确表态说,我虽身已回家,但心一直挂念着你和村的工作,放心不下。这些天,也始终注视着该村的工作,这次返村前,我已与公社主要领导交换过意见,都对你前十几天的工作情况比较了解,基本满意,就给你打个八十五分吧,望你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工作吧!

    至于“驴案”的处理,我完全赞同你的意见。现在你就起草上报文,将全部情况向公社革委会汇报。

    上报“报告”不多日,公社批复回文。文中 大意:同意驻村工作队对“驴案”的处理意见。一,由十一名知青向舍旺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费700元人民币;二、村民舍旺在该驴案中有严重过失,不予追究,望自律。

    令我欣慰的是,就在“驴案”事处理完不久。好事突然降临于我,我幸运的被选调回城安排入厂,有了新的工作。

    半年之后,我又听说我曾驻村时的一队十一名知青,也都分别陆续全部被选调回城工作;参军;和推荐为工农兵大学生,也都高兴地离开了那小村落。我很羡慕他们,或许还有些嫉妒他们,心情格外的愉快和高兴,因为我回想起自己在那段农村工作中,确实在关系他们十一人前途命运攸关的关键时刻,曾挺身而出,敢于仗义直言,为他们做了点有益之事。我至今都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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