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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冰园地
从差“七万元”引起的风波谈起
访问量:25 作者:张 冰 发布时间:2024-03-21 返回首页
 

从差“七万元”引起的风波谈起

 

  

 

到外地开会,听朋友讲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年春节,丈夫为故去的父亲买一包“烧纸”,上书“奉献人民币十万元”。妻子看见说:“给你爹送‘钱’,也得给我妈送”。  

丈夫便又买回一包“烧纸”,上书“奉献人民币三万元”。妻子火了:“给你爹十万元,给我妈三万,太不公平了!”

丈夫回答说:“你妈还有儿子,三万就不少了!”妻子愤怒地说:“你太没良心了,我妈生前帮咱看孩子,料理家务……”

丈夫一听来气了,提高嗓门说:“我说三万就三万,不能多了!”俩口子越吵越凶,互不相让。

到了晚上,妻子越想越憋气,拿起一瓶敌敌畏一饮而尽。丈夫看妻子“没气了”,也喝了一瓶。两人不省人事。幸好赶上邻居来串门儿,把夫妇抬进医院。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这对夫妇才保住了性命。

这个故事虽然荒唐,却是真人真事。相差“七万元”,险些葬送两条人命。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确很快。但是,人的思想素质下降也不能低估。特别是农村,近几年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信鬼神的、算命的屡见不鲜;烧纸的,扎纸人、纸兽的更是司空见惯。每到清明、春节,农村的十字路口、郊外、坟墓群中,到处可见烧纸的火光。真像南宋诗人高翥形容的那样:“纸灰飞作白蝴蝶”,其实“夜归儿女笑灯前。”意思是烧纸的纸灰飘白,如蝴蝶之飞;祭扫回家,儿女欢笑于灯前,又吃又喝,竟忘记了死者长眠于地下。纸灰眼泪,有何益哉!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孝心应该体现在老人的生前,死后用迷信的方式孝敬无任何意义。

某村一位七旬老妇故去,五个子女及孙辈们泣不成声,悲痛欲绝。一经打听才知道,老人生前体弱多病,五个儿女无一人靠前。老人病危时,邻居两次给大儿子捎信,儿子的回答是“我妈是老病了,过几天就好了”。其实老人是手拿空碗饿死在炕沿下的。儿女们又扎纸人又扎马,还扎两辆“小轿车”,形式搞得轰轰烈烈。试问,这些东西又有何用?是悲哀,是孝敬,还是自责呢?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现在改为“百善钱为先了。”老人若有钱或家产,儿女们挣着赡养,没钱没家产的老人就只能孤独晚年了。

写到这儿,想起从前一个故事,说的是一老夫,妻子死后再未娶亲。他历尽艰辛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并给娶妻生子。不料,儿妻不贤,儿子不孝。老人只好沿街乞讨。后经一才人指点,让他每时每刻携其睡枕,保证其子对其友善。老人按其说而行,每晚必枕,甚至去如厕也带之。此举令其子媳大疑,以为枕内有巨宝,对其善之。时过数年,老人过世,其二子抢其枕,并撕之;砖块落地,其子大悟。

不知大家是否知道古代有一种罪名叫不孝罪,它是一种独立的罪名。《孝经·五刑》中写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在隋唐法律中,不孝被列属“十恶”范畴。此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沿袭了。古人以不孝罪打击不孝行为,形成了尊老敬长的社会风尚。

有一个现实的例子。某村一位70多岁的老夫三个儿子没有一个赡养的,老人只好自己独居生活。有一天。大儿子夫妻饭桌上摆着一只烧鸡,还炖了一盆牛肉丸子,正准备吃晚饭。突然瞧见自己年迈的父亲向他们走来,儿子和儿媳匆匆地把鸡和牛肉收起来了,老人只喝了口水便走了。不久老人去世了,出殡的那天,三个儿子拿出三千元人民币,作为老人到“阴间”的生活费。送葬那天,三百张“大团结”全部抛在荒野里,有人问其故,答曰:“是给我父亲的零花钱”。这是多么可悲可笑的事啊!

这件荒唐事儿是一家不孝之子干的。如果在古代,这三个儿子要服大刑的。他们及后辈再也不会有安宁的日子过。

古时候老人故去,儿子要在先父母的墓前搭个简易房子,守孝三年。特别是家里的男丁不能剃头、刮胡子。三年内家里不得贴春联、办喜事、挂红等。这些风俗有它的正面意义,也有其反面的影响。人们衡量它的标准是:老人在世的时候儿女的孝敬态度。如果是不孝之子,守孝三年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还会被乡里当成笑话讲究一辈子的。

俗语说:不孝子孙,天道不容,必须惩罚。然而,以迷信的方式掩盖不孝,是对人格的葬送;用焚烧国币扩展迷信活动,则是对国格的践踏。古人云:“人之愚昧,国之不兴。”至于,为差“七万元”冥币差一点儿葬送一生的人,那更是贻笑天下矣。(199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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